关于成立商标管理工作小组的决定
各部门: 为加强商标管理,保证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,维护本公司的产品信誉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成立商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职责明确如下: 组长:殷连春 副组长:王相同 成员:胥红芹 许定根 刘春荣 朱晶晶 专职商标管理员:朱晶晶 兼职商标管理员:夏成华
宝应县宝鸿汽配厂 2010年5月15日